问题 | 需要满足什么情形才会解除收养关系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一)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四)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一、送养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除收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送养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收养关系: (一)收养人与送养人或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二)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二、到哪里解除收养关系 不同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不同的地方办理。 (一)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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