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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时候才具备交楼的条件
释义
    1.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包括:取得了该商品房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这条一般情况达不到将在补充条款中注明)。取得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2.由有资格的第三方对房屋进行检测初具《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房屋的上水,下水,电力,燃气,通讯,宽带要达到使用条件(注明电力要是正式电源临时电源电压不稳定容易烧毁家用电器,我们小区到现在还是临时电源)。
    5.小区的要道路完成,室外的停车场等要达到使用条件。
    6.小区的绿化要完成。
    7.室内要求上水打压实验完毕,卫生间必须做闭水实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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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6: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