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要清退涉密载体。包括个人所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如文件资料、软盘、U盘、光盘、涉密信息设备等。移交时,必须认真清理清点,登记在册,办理移交手续,并作为办理离岗、离职手续的条件。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要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应明确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履行的保密义务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三十八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