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合条件的可以在异地申请办理,不需用回户口所在地补办。需要材料:原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有效期满换领的不需提供,属证件损坏换领的需提供);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