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合同中对相对人的催告权是否构成权利? |
释义 | 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不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的行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是形成权吗 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不是形成权。形成权主要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中催告权的内涵 不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的行为(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产生、变更、终止)的权利。形成权是形成法律关系的权利。行使形成权,要通知相对人,但并不借助于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不同意,不影响形成权行使所发生的效力。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被代理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与以明确答复的权利。催告权属于请求权的一种。 对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权是否是形成权 对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权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一方意思表示,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或产生其他法律上效果的权利。追认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对效力待定行为的承认或拒绝均取决于本人单方意志,无须征得行为人或者第三人的同意,符合形成权的概念和要件。 解除合同的权力是不是形成权 解除合同权是一种形成权。它只需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做出合同解除的意思表示,就会使合同完成解除。当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想要解除合同时,那么自然就无法自最初的意思表示与另一方达成合意,合同自然遭到解除。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应以通知的方式来行使。并且善意相对人需要在被代理人追认合同之前予以撤销。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则合同对被代理人和善意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 该内容由 李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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