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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及演变
释义
    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在犯罪构成特征上存在明显区别。寻衅滋事罪以肆意挑衅、起哄闹事、扰乱破坏公共秩序为目的,情节恶劣;而抢劫罪则是通过暴力或威胁实施侵犯人身的行为,以非法强行占有财物为目的。尽管两者在强拿硬要或占用财物方面表面上相似,但实质上区别明显,抢劫罪涉及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寻衅滋事罪仅涉及财产权利。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出于不正当目的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其与抢劫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构成特-征上。首先,客体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抢劫罪的案件是公私财产权利和公民人身权利。其次,客观方面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根据刑法典第293条的规定,具有四种方式,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而抢劫罪客观上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在场人当场实施暴力、以当场实施暴力相胁迫或者采用其他当场侵犯人身的方法,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夺走财物的行为。第三,主体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根据刑法典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年满16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主体。第四,主观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其犯罪的目的是以惹事生非来获得精神刺激,用滋生事端来开心取乐从而填补内心的空虚。而抢劫罪主观方面虽也为故意,但犯罪目的为非法强行占有他人财物。
    两罪易混淆之处,在于如何理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这种情形。行为人以这种形式在实施寻衅滋事的危害行为时,其行为对象亦针对一定的公私财物,且伴以一定的强行性的举动。从表面上易使人感觉与抢劫罪的客观方面差别不大,但从实质上看其区别还是明显的,理由有二:其一,抢劫罪是复行为犯,即包含侵犯人身行为和得财行为,前者是犯罪的手段,后者是犯罪的目的行为,前者由后者决定并为后者的实现服务,换言之,即行为人通过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侵犯人身的行为作用于他人人身以达到夺取财物之目的且其犯罪对象既包括人,也包括物;而行为人以“强拿硬要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的方式实施寻衅滋事罪,其只实施了夺取一定财物的行为,而不存在侵犯人身的行为,即便行为有一定的强行性,但尚未达到抢劫罪中手段行为的强度且其行为对象只针对物。其二,行为人实施抢劫行为时,其目的在于非法强行占有一定的财物,这也是将之划属侵犯财产罪的根据之一;而寻衅滋事罪是一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惹事生非、滋生事端来开心取乐,意即寻求一种精神刺激。
    结语
    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在犯罪构成特征上存在明显区别。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抢劫罪的案件是公私财产权利和公民人身权利。两者的客观、主观特征也不同。虽然在一些表面情形下两者易混淆,但实质上它们有明显区别。抢劫罪是复行为犯,包含侵犯人身和得财行为,而寻衅滋事罪只实施了夺取财物的行为,不存在侵犯人身的行为。抢劫罪的目的是非法强行占有财物,而寻衅滋事罪的目的是以惹事生非来获得精神刺激。因此,对于这两种罪行,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并依法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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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0:3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