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建房屋是否属于无证房?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
释义 | 无证房是否属于违建并会被强拆取决于是否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如果未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可能被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甚至拆除。强制拆迁的前提条件包括申请行政裁决、调解、补偿安置、听证、通知被拆迁人且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以及进行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无房产证并不意味着违建,具体情况需与当地土地管理和规划部门沟通协调,并达成赔偿一致意见后进行拆除。 法律分析 一、无证房属于违建吗?会被强拆吗? 无房产证的房屋并不一定是属于违法的建筑,认定建筑物是否违法,主要看建筑物兴建的过程是有没有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被认定为违建的,就会被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并不能证明其房产是违建的,对于是否属于违建的房产应当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通过调查来确定,如果不属于违章建筑,是不可以强拆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与拆迁户沟通协调,并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拆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无房产证的房屋并不一定是违法的建筑。建筑物是否违法主要取决于其兴建过程是否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被认定为违建,就可能会面临强制拆除。强制拆迁的前提条件包括: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行政机关受理并依法进行调解、已落实补偿安置、已组织听证、裁决通知被拆迁人且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已进行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等。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应当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于违建,如果不属于违章建筑,则应与拆迁户进行沟通协调,并在达成赔偿一致意见后进行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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