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