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午休外出吃饭摔伤工伤?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均属于工伤范畴。而在午休时间外出吃饭,虽然不属于正常工作任务,但是也属于员工工作期间,因此如果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也可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发生工伤的,视为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二)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在工作地点以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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