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的现售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一、签署购房合同注意什么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签商品房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修标准和配套设施;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有关情况;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时间;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尤其退房、逾期上房的责任; (十三)将楼盘规划和广告内容写进购房合同。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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