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审法院对哪些上诉案件可以迳行判决 |
释义 |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以径行裁判为例外,现在不叫径行裁判,新民事诉讼法改为了不开庭审理。所以民事诉讼法第169条限制了不开庭审理的范围只有: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做出裁定的上诉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一、申请再审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劳动争议纠纷法院二审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纠纷法院二审程序: (1)受理上诉。上诉的受理包括诉讼文书的接受和送达、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立案。 (2)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二审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组成合议庭、对提起上诉的活动进行审查、查阅案件材料并熟悉案情、决定是否开庭审理。 (3)审理。上诉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径行裁判为例外。开庭审理的流程与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相同;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就能查清事实、予以裁判的案件,可以径行裁判。 (4)裁判。二审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进行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终局性的判定。二审判决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此再行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迳行判决、裁定: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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