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房屋产权为共同财产,按市场价值计算;应分清权益和债务部分,贷款部分需除去;得房方需付未得房方一半房屋价值,剩余本金及利息由得房方偿还,婚后还贷为夫妻共同责任。 法律分析 首先,明确产权,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需先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取得房产的一方需向未得房产的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而得房方则需独自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婚后的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还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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