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写了是否就必须去公证 |
释义 | 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有效,不是必须公证。但是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遗嘱制定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因此,遗嘱写了不是必须要去公证,是否公证,由遗嘱人自行决定。 一、遗嘱要经过怎样的内容才能撤销?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 6.遗嘱受益人的基本信息。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基本信息。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立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将其所立遗嘱撤销,但是撤销公证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才有效。 二、怎样写财产遗嘱? 财产遗嘱内容如下: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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