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集体户口户口页借出不还有影响吗 |
释义 | 有影响,签订了借贷合同需要及时还贷,不然会影响个人征信,与其他集体户口的人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只要确保没丢,需要用的时候正常使用就可以。 有些集体户要求上交个人页,如果没有及时上交,后续借用户口首页时候可能会被批评唠叨一番;注意到时候态度诚恳,虚心道歉基本问题不大。 备注:大部分情况下,户籍卡个人页可以当户口本使用,少数情况下需要借用户口首页;如果户籍卡个人页原件放自己手里,使用起来会比较方便;在情况允许情况下,优先放自己手里。 因不按集体户规定借、还户口卡,可能造成户口卡首页复印件失效、户口卡遗失以及户籍信息被盗用等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所以,超过期限应尽早补上并说明情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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