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流程是: (1)当事人申请 1.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3.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3)登记离婚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询问相关情况,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在度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可以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