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已经全款付款买房子两年,可是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子请问怎样处理好 |
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购房者与出卖人因协商解除已购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对于购房者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则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是非购买者的原因办理不下贷款,双方的买卖合同解除,由出卖人退还首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购房人隐瞒信任记录或者有关贷款条件的真实情况使贷款银行不能核准贷款的,则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应当如实告知贷款银行相关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这种情况属于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双方因协商解除已购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对于购房者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则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是非购买者的原因办理不下贷款,双方的买卖合同解除,由出卖人退还首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人隐瞒信任记录或者有关贷款条件的真实情况使贷款银行不能核准贷款的则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购房者如何维权?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了解延期交房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2.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例如当地房地产监管机构或仲裁机构。 3.提起诉讼:如果以上两种方式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在起诉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购房合同、延期交房的通知、开发商的违约证明等。 4.寻求曝光:如果购房者认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其生活,可以考虑通过社交媒体或其他渠道曝光此事,增加公众关注度,推动问题的解决。 如果购房者遇到开发商未按期交房的问题,应该及时采取行动,了解自己的权利,并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在维权过程中,购房者应该保持冷静,尊重法律,避免通过过激行为加剧问题。 结语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购房者无法履行购买房屋的义务,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如果购房者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非购买者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贷款,出卖人可以退还购房者的首付款,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购房人隐瞒贷款条件或信用记录,使贷款银行无法核准贷款,购房者则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应该如实告知贷款银行相关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