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被视为不当得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是指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形下,行为人所得到的利益应当被认定为不当得利: 1.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获得的利益; 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规定,而获得的利益; 3. 利用权力、地位形成的垄断地位、不公平竞争所获得的利益; 4.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骗取的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56条:“违法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侵占他人财物,从而获得利益的,应当返还该财物或者补偿其价值,并承担因侵害行为产生的其他损失。返还财物或者补偿其价值不能完全消除侵害后果的,应当支付适当的损害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79条:“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其取得的利益,或者向其它受害人进行补偿,但与另一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六条:“垄断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取得的利益,应当用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或者返还非法所得。” 以上是法律关于不当得利的界定和相应规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诚信守信,不得利于不当手段获得利益,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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