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是否可以不签劳务合同 |
释义 | 试用期不需要签订劳务合同,而是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应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试用期的工资水平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水平来确定。 法律分析 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务合同,一般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试用期的期限,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水平订立试用期的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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