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印花税一般是当事人在参与经济活动过程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而征收的一种税款,主要是由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而以此为名。一、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是怎样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也就是说,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这里强调的是签订合同的对象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银行借款合同,依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比如100万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银行双方需要分别缴纳印花税50元。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二、不需要交印花税的借款合同有哪些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法律客观: 《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