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违法行为吗? |
释义 | 挪用资金罪的主旨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将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肯定犯罪。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而不需要同时具备。但要注意的是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资金罪应该怎么判 《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语 挪用资金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对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且不退还的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判决旨在维护单位资金的安全,保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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