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不知情的保证人要负责吗 |
释义 | 合同变更不知情的保证人不一定要承担责任。合同变更如果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不知情也仍负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工程合同担保书怎么写 关于工程合同担保书怎么写,一般有以下几点:第一是要写明保证事由。由保证人某某对某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第二是要写明保证内容。1、税、费: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3、债务:第三条、保证责任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如果保证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任,可以用保证人的财产(担保)物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四条、保证方式。有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可选一种。 二、担保人不知情是否有效 担保人不知情担保无效,因为担保人本人并没有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无责 下列情况下担保人无责: 一、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转让债权或者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转让债权的。 二、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但这种情况保证人仅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合同加重债务未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对于加重部分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四、保证人是被骗或者被胁迫提供担保的。 五、超过保证期间的。 六、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此时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七、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过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 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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