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生三胎算超生吗 |
释义 | 离婚后生三胎不一定算超生,满足以下条件的生三胎不算超生: 1、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不算超生不罚款; 2、再婚夫妻在上一段婚姻中各生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再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罚款; 3、再婚夫妻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可以合法再生一个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