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调解申请后,应认真审查材料。同意调解且符合立案条件者,五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等。不同意调解或不符合立案条件者,五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调解期限为两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一个月。 法律分析 合同争议调解可以延期。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有关材料。 对被申请人同意调解,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或者虽然同意调解,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根据《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规定,“合同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调解终结。 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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