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法院怎么判断? |
释义 |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民法典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一、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依照法律规定,不当得利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所以,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 二、侵占罪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1、概念不同: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2、性质不同:不当得利属民事责任;侵占罪属刑事责任。3、不当得利的取得,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侵占罪有严格的犯罪构成要件。4、特殊情况下不当得利也可以演变成侵占罪。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