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盗版书籍会受到处罚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五条的解释,如果这个贩卖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话,那么将实行刑法中第二百一十七条法律侵犯了著作权的行为来处理。如果贩卖的财产金额数目达到了三万元以上的,那么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就属于贩卖违反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如果有之下这个行为的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就应该被认为以侵犯著作权的罪责,那么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拘留,并且会处以罚款的惩处。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书商非法贩卖盗版书籍,并且这个贩卖的财产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2、没有经过著作人允许就贩卖这个书籍的,并且复制发行著作人的文学作品,音乐著作,电视电影作品,影像作品,互联网作品以及其他作品的,并且将这些作品复制下来超过一千分及其以上的行为; 3、书商除了以上情节的,还有其他的严重情节的情形的。 书商以营利为目的的话,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就会对其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中的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贩卖盗版书籍所得财产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是,这个在法律层面上就属于与违法数目巨大的。 一、销售盗版属于侵权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非法经营罪处理,侵权并且违法。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卖盗版书违法所得巨大的,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其中第四项就是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也就是通常说的盗版书。 二、著作权被侵权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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