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6级是按这个标准来赔偿吗 |
释义 | 6级工伤鉴定规定: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等。有补偿。 一、规定的11种病有哪些 办病退规定的11种病如下:1、极重度智能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皮中二级伤残之一者;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10、小肠切除90%以上;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二、手指伤残鉴定对照表 依据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手指伤残如下: 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 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问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 (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问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5.6.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六级。 (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5.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 (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 三、轻伤二级属于几级伤残 伤残等级还要看你具体伤情以及恢复情况来决定。工伤1到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七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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