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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管辖权法律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的管辖是: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一、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所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是指只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一案件应当由其审理,不论该案属于哪一级、哪一个法院管辖,它都有权将案件提上来自己审判,从而取得对案件的管辖权。这是法律赋予最高审判机关在管辖上的特殊权力。但应明确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二、行政诉讼复议改变级别管辖
    复议机关作为被告怎样确定级别管辖
    我国行政复议法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作出了规定,主要是依据案件本身来确定级别管辖的。
    《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三、法院分案子怎么分
    法院分案子的分配方式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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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6: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