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房了怎么办? |
释义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方不想卖房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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