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权归属于以下三种法院: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害人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案发地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由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害人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案发地人民法院三种法院中的一个行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非法转让、私分国有、集体所有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应当遵循“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害人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案发地人民法院”三个原则。 总结: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权归属于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害人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案发地人民法院三种法院中的一个,具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