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员工工资结算问题法律解答 |
释义 | 在员工离职时,单位未按时结算工资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其工资。若员工离职给单位带来损失,单位有权依法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得拖欠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在员工离职时,单位未按时结算工资是违法行为。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需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其工资。若员工离职给单位带来损失,单位有权依法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得拖欠工资。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的,但是公司在员工自动离职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1.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2.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结语 在员工离职时,单位未按时结算工资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其工资。若员工离职给单位带来损失,单位有权依法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得拖欠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