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继承人离世前如何立遗嘱公证
释义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四)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一、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6: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