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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房在离婚后有一方擅自抵押贷款了怎么办?
释义
    您好,在婚后的购买的房屋原则上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有另外约定或者特殊情况的另外认定。属于共同财产的应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协议离婚的按照协议履行,诉讼离婚的按照判决执行;如:房屋的所有权归一方所有、并且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按照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或者执行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另一方按时支付折价款,另一方配合办理过户即可,完成应时能够完成的义务后,取得产权的一方有权另行办理擅自抵押。如果在离婚时该房产未进行分割的,现在可以起诉共有物分割,再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且主张要求对方支付折价款的,那么也不会有任何影响,认定房屋价值、确定共同共有,明确分割份额,计算出折价款后要求对方履行即可。如果主张要房屋的所有权,并且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则需要先行代为偿还贷款后,办理过户登记,遂即有全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并且向对方支付折价款,此时可以进行相应的折抵。如果说没有能力要房屋产权,只主张要折价款的,同时对方没有能力偿还贷款的,也没有能力支付折价款的,只能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在离婚后进行的抵押贷款,通常意义上是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主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另一方在不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下应该取得其等价份额的折价款,一方擅自抵押后侵权的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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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