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通化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1、变更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6、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一)加装、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二)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损坏的 (三)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五)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二、通化机动车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通化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桃源街工贸小区(中顺检车线院内)车辆管理所一楼业务大厅18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