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