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经营范围内可以开票么 |
释义 | 不在经营范围内一般是不可以开具发票的。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纳税开具发票内容不在经营范围之内容易被监控,有虚开发票之嫌。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营业执照范围。如果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具发票的规定有: 1、发票只限于用票单位和个人填开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未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不提拆本使用发票; 2、单位和个人只能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印制或购买的发票使用,不得用白条和其他票据代替发票使用,也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的使用范围; 3、发票只准在购领发票所在地填开,不准携带到外县或市使用。到外县或市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填开普通发票,按规定可到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或者申请填开。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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