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经营许可有关制度(餐饮类) |
释义 | 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的是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2、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5、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6、食品召回制度。 法律分析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2、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5、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6、食品召回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的是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 特殊规定: (1)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2)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3)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2、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43条规定,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47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由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第48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6、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真可以对其生产的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进行召回,但是食品经营者没有召回权,食品经营者发现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该内容由 孙晋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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