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因为立遗嘱不是和他人共同处分,而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的行为,不受他人左右,不是共同行为。立遗嘱时,并不存在对方接受或拒绝或协商的情形,所以不是双方行为。 一、房产遗嘱需要父母各写一份吗 房产遗嘱不需要父母各写一份。立遗嘱是当事人的权利,可以立遗嘱,也可以不立遗嘱。当继承发生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一方立遗嘱,遗嘱处理部分,只能是属于其自己的一部分,不能全部处分。房产在夫妻之间,一般是一人一半,立遗嘱者,只能在遗产中处理一半的房产,如果立的遗嘱对全部房产进行了处理,属于违法处理他人财产行为。该遗嘱可能无效。 二、共同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共同遗嘱的有效条件: 1、双方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2、夫妻双方都有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都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共同遗嘱无效; 3、夫妻双方必须有共同的含义,即夫妻双方设立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双方不得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方撤销遗嘱的权利,否则将限制生存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共同遗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于同一份书面形式上所订立的遗嘱。 三、生前立遗嘱如何写 生前立遗嘱内容如下: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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