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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什么影响吗
释义
    住房公积金提取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额度。
    使用情况:
    只提取过公积金,但是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名下没有房子,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贷标准办理。如果配偶之前用过公积金贷款,由于整个家庭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属于二套房贷,首付最少6成。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1、首先申请人需要去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中心会告诉你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然后给到你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把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即可。
    2、申请人还需要向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会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没有问题的情况下,给到相关证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加盖预留印章。
    3、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然后再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进行复审,审核没有问题之后,会在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签字。审核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大家不要着急,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提取相应的公积金。
    4、公积金提取,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同意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会给到取款发票,相关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人到指定的柜体提取公积金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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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0: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