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恶意诉讼是指无理由、无法律依据或者明知无法胜诉仍提起诉讼的行为。恶意诉讼不仅会浪费诉讼资源,更会对被诉方的信用记录造成影响。但是,被诉方可以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诉讼当事人有权依法在人民法院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得滥用诉讼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十三条:律师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滥诉的帮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损失。 针对恶意诉讼,被诉方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提出反诉或撤诉申请,并保留起诉恶意诉讼者的权利。同时,被诉方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停止诉讼、索赔或要求追究恶意诉讼者的责任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