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务局是干什么的 |
释义 |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 水务局主管全市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水务局的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 3、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 4、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 5、负责水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拟定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分别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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