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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约定股东出资违约可以要求退股吗
释义
    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就须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可以通过追缴出资权的行使,强制股东缴纳出资,也可通过失权程序向他人募集股份,以使公司被认缴的出资得以落实,这是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的特殊要求。
    一、增资后撤回出资属于抽逃出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出资后不能抽逃出资,股东依据增资协议认缴新增资本后,如果是通过股权转让等试工撤回出资的,不属于抽逃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资本有哪些原则
    公司资本原则有:
    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成立时应在章程中规定的公司资本总额,由发起人认可或募集,否则公司无法成立;
    2、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生存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与其资本相当的财产;
    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认缴出资在章程如何表述
    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公司章程是体现你公司的法人股东的一个股份。2014年3月1日前公司注册登记既要登记注册资本(认缴额)也要登记实收资本(实缴额)。公司法修订后公司注册只登记注册资本,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所以注册登记时不要验资报告了。这是登记制度的改革,过去是"实缴登记制",实缴资本到位才能登记设立。现在是"认缴登记制",股东认足出资额就能登记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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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