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婆遗产的分配问题 |
释义 | 公婆遗产媳妇有份吗?要看情况。如果公婆留有遗嘱指定儿媳妇继承,儿媳有继承权;否则按法定顺序继承,首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儿子去世后,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继承公婆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按顺序继承。公婆的遗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要具体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指明的个人遗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因此,遗产归属需根据遗嘱或法律规定进行区分。 法律分析 一、公婆的遗产媳妇有份吗 要看情况。 1、如果公婆留有遗嘱指定儿媳妇继承的,儿媳妇有继承权,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首先由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2、如果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对于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如果没有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3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公婆的遗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 2、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因此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区别看待。如果该遗产无遗嘱,或有遗嘱但没指定只分给女方或者男方则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对方有一半。如果该遗产有遗嘱,且指定该遗产只归夫或者妻一方所有,则继承所得为个人独有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公婆的遗产,儿媳妇是否有份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婆在遗嘱中指定了儿媳妇为继承人,则儿媳妇有继承权;如果儿媳妇在公婆去世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也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至于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遗嘱没有指定只归一方所有,或者没有遗嘱,则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然而,如果遗嘱明确指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继承所得为个人独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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