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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
释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化住房居住属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3月16日起,在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我市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
    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
    (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以上政策自2017年3月16日起开始执行,商品住房以《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认购时间或合同确认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南京市网上存量房交易监管系统》合同打印时间或合同确认提交时间为准。
    一、南京开购房证明的具体相关文件
    1、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
    2、在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
    3、系统查实认定。
    4、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
    5、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
    6、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二、南京开购房证明的特别提示
    1、如果是南京本地市民购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填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买房人,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者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实在到不了场的,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2、二手房买卖中,要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
    3、外地买房人,要先去税务和社保部门开具证明。
    三、南京开购房证明的具体单位
    买房人无论是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都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开具此证明的单位共有七处,在江南八区购房的,需到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登记中心开具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在所辖区的房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为了更好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原则,南京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政策。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主要是针对那些拥有多处房屋的。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子的面积、位置以前房子所有权属于谁,购房时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规定相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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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