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的条件有: (一)没有父母的孤儿; (二)找不到自己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未成年子女、经济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等。有两个例外: 1、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在生父母三代以内被旁系血亲收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起源于祖先(祖先)父母的旁系血亲。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计算方法,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叔叔、叔叔、叔叔、阿姨、侄子(女)、侄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2、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经父母同意,也可以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