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虚开增值税的立案标准根据具体的数额而定。我国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处以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是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是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