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要居住证明,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