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孩子长大成人之前,两个人要一起抚养孩子的费用,并履行为人父母的职责。 一、父母有权向子女索要抚养费吗 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岁。超过18岁,就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但是,孩子超过十八岁,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那样的话,就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老人能否索要带孙子女费用 老人可以索要带孙子女费用。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祖父母没有义务抚养孙子女构成无理管理。儿子和儿媳应向老人支付抚养孙子女的相应费用。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成长所需的费用属于抚养费的范围。如果老人没有义务帮助孩子照顾孙女,也可以要求孩子偿还必要的费用。 三、十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应该选择由谁来判 孩子10岁了可以自己选抚养权。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是八周岁以上的还没有成年的孩子,想要并且愿意跟随现在还没有抚养权的父亲或者是母亲一起长期生活,并且其愿意跟随的该方是拥有足够的抚养孩子的能力的,是可以对之前的抚养权进行更改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