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害人可以申请开展司法复核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受害人有权申请开展司法复核。司法复核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提出的请求,由二审法院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种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被害人对涉及其合法权益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前或者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核。申请人为被告的,复核期间可以中止执行。” 受害人作为当事人之一,有权申请开展司法复核。司法复核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重要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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