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究竟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
释义 | 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开始计收。 记住,是开发商交房的日期。不管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这天开始计算物业费。 下面几种情况时,自业主领取钥匙时开始计费: 1、开发商销售的尾房; 2、因开发商原因,造成交房日期延迟的房屋; 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经开发商确认后,需要维修而暂缓交房的; 4、发生纠纷,处于法院审理之中,需等待审判结果的房屋; 5、其他情况,开发商同意暂缓交房的房屋。 发生上述情况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业主领取钥匙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一、业主收房流程 收房的过程并不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二、业主空置房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一)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到了交房时间,并且办理了交房手续。不过业主却没有入住新房,这时候,物业公司是否要求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 交房之后,业主空置房屋也是要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服务针对的是小区内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以及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管理,而不只针对业主的专用部分。因此只要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上述管理,业主就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物业管理中有关物业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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