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腐剂超标的处罚标准 |
释义 | 防腐剂超标的处罚标准: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过期食品处罚标准如下: 1、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5、需要给消费者赔偿: (1)可以主张退货或者换货,要求赔偿购买过期食品的费用; (2)可以主张过期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可以向商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4)造成消费者一般人身伤害的,可以主张赔偿相应的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5)造成残疾的,可以主张赔偿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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